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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各校於課堂或升學輔導過程中,涉及原住民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等身分之「外加名額」升學權益時,應依據現行法規用語完整說明其升學保障制度,避免造成族群誤解與對立,詳如說明

作者 : 資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6-10-0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10-01 資訊群組 : 輔導室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高字第115008712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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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重申各校於課堂或升學輔導過程中,涉及原住民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等身分之「外加名額」升學權益時,應依據現行法規用語完整說明其升學保障制度,避免造成族群誤解與對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辦理。
二、 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保障制度係為保障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所設,相關外加名額制度亦有其法定制度依據。惟校園宣導如未能完整說明制度意涵,或以「加分」、「搶占一般生名額」等片面或不當方式描述,恐造成學生及教師對制度產生錯誤認知,並衍生族群標籤化、污名化或歧視情形。
三、 為營造尊重多元文化及族群平等之校園環境,請各校於辦理升學宣導、班級經營、學生輔導及相關課程活動時,兼顧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權益及多元文化觀點,避免以刻板印象、標籤化或可能造成歧視之語言描述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制度。
四、 前開所列情事如涉及疑似違反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等相關規定,請依規查辦並提供學生必要之輔導及支持。
五、 為避免因對「升學制度」之誤解,致使校園內課程教學(如生涯輔導)與活動辦理(如升學說明會、親師座談會)引發之族群誤解與對立,請各校遵循並列於每學年例行之宣導事項:
(一) 避免標籤並使用法定用語
1、 避免使用「搶名額」、「占便宜」或其他可能造成原住民學生負面標籤之用語,並留意教師言談、課堂教學、班級活動及學生互動中之相關情形。
2、 請各校提醒教師及相關人員,辦理學生升學相關宣導時,提及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應依現行法規及制度規定提供正確資訊,避免以片面資訊或不當用語說明升學保障措施。
(二) 正確理解外加名額機制之比序原則
   有關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外加名額,乃係依其志願序,每一志願先以原始積分比序後,如已錄取,則為一般生身分錄取;如該志願原始積分比序未錄取,則會啟用加分及外加名額,與所有填寫該志願之外加身分別學生比序後,確認是否錄取。是故:
1、 無論是原住民或身心障礙學生之外加名額比序過程中,不占一般生之名額。
2、 原住民或身心障礙學生使用一般身分別錄取時,則未作加分。
3、 各校招生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外加名額,則須依據招生簡章,兩種不同身分別的學生不會相互比序,亦即,如啟動外加機制時,原住民學生僅跟原住民學生比序。
(三) 適切融入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
   請各校持續透過課程、教師研習、班級活動及相關宣導,增進師生對原住民族等文化升學制度之正確理解,培養尊重差異、族群平等及反歧視之態度。
六、 有關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保障及外加名額之具體制度、法規適用及招生作業等事項,請依相關規範辦理。
七、 請各校將前開資訊同步轉知所設分部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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