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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敬請家長注意相關規定!

作者 : 衛生組長 發佈日期 : 2021-11-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1-12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請參閱!
一、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指示,因應國內疫情趨緩,「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調整放寬如下:
(一) 取消場域範圍及泳池水道容留人數及人流管控限制。
(二) 刪除人員區分水道規定。
(三) 開放烤箱、蒸氣室等附屬設施。
(四) 放寬淋浴設施防疫規定。
二、 另本局業於110年10月12日中市教體字第1100078947號函文各校游泳教學自110年10月12日起可評估恢復辦理,惟應尊重家長意願並取得同意,並做好相關防疫措施;另依上開指引規定,應注意以下規定:
(一) 參與教學或訓練人員應予造冊,下水前應佩戴口罩;課程結束後上岸應立即戴上口罩,更衣離場。
(二) 教學或訓練時,妥善規劃動線及區域。
(三) 非上課學生不得陪同入池。
三、 請各校辦理游泳教學及訓練持續依「游泳池因應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及本市與中央相關防疫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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