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5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 動 計畫-子計畫十三、學生學習扶助18小時師資培訓(國 小教師組)實施計畫乙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小字第11500893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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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115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
動 計畫-子計畫十三、學生學習扶助18小時師資培訓(國
小教師組)實施計畫乙份,請轉知並惠予參加人員公
(差)假登記 及課務排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
動 計畫辦理。
二、師資培訓內容摘錄如下:
(一)研習日期:115年10月31日(星期六)及11月1日(星期
日),本研習以100人為限。一場次兩天,囿於課程內容
及場地限制,研習當天不開放現場報名。
(二)研習地點:本市北屯區四張犁國小辦理。
(三)參與對象:本市各國小學校不具備國小教師證且尚未接
受 學生學習扶助師資培訓之實習教師、代課教師、大學
二年 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及其他非現職教學
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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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11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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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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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欲擔任學校學習扶助班授課教師但尚未完成培訓
..
者,請務 必於授課前完成師資培訓。
(四)報名方式:
1、請至以下連結填寫google 表單報名(https://forms.
gle/MTuteTxRZDNQDvAP7)。研習確定錄取者,將會以
電子郵件通知,並於115年10月23日(星期五)24時前於
本局網頁上公告錄取名單。
2、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
至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17時前。如報名額滿,將會
提前關閉報名表單。
3、請依照上開資訊報名研習,未於指定報名時間者,將
不予以錄取。研習每人限報名一個科目,如重複報名
者, 將不予錄取。
三、研習注意事項:
(一)研習報名時,請上傳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或在學證
明文件(不含學生證影本),以供查驗身分;研習確定錄
取者,請於研習當天攜帶上開紙本影本文件,以供留存
。
(二)課程中倘有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及請假者,則該課程
視 為缺課,將無法發予研習時數。
(三)研習結束後,將確認參與教師皆已完成上午及下午簽
到、退(課程間會隨機點名),始核予研習時數證書(證書
請妥善保存,遺失者恕不補發)。
四、檢附研習實施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