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高中112學年度國一新生入學辦法
依近年各國小報送之畢業生名冊總數超過本校教室容量。依「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本校接到 貴校送來名冊後,將隨即寄發「居住事實舉證通知單」通知家長備齊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狀、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於112年3月23日~3月25日來校參加入學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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