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因應COVID-19疫情本市集會活動應遵守之防疫措施

公告內容如下:
(一) 執行期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21日止。
(二) 公告事項:民眾於參加本市集會活動時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